☆儿童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选择药物很重要选自医学界精神病学频道 作者:杜亚松 给儿童精分患者用药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常用的药物又会带来怎样的副作用?单一用药和联合用药哪种方式更科学?药物的正确选择在儿童精分患者的用药中至关重要。 ☆1、儿童精分患者的用药原则是什么? 单一用药好还是配合用药好? 儿童精分患者的用药原则是:(1)儿童一旦被确定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就应当开始药物治疗;(2)根据患儿临床症状群的表现,以及躯体情况,选择一种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治疗个体化,因人而异;(3)对于儿童患者治疗时应当遵循小剂量开始用药,逐渐增加至有效推荐剂量。药物调整速度视药物特性及患儿躯体情况而定;(4)药物治疗遵循足量、足疗程用药的原则。 单一用药好还是配合用药好:如果使用一种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已达治疗剂量足疗程治疗仍无效者,酌情加量或考虑换用另一种化学结构不同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仍以单一药物治疗为主。经上述治疗疗效仍不满意者,考虑两种药物合并治疗。合并治疗时选择化学结构不同、药理作用不尽相同的两种药物联用。一般推荐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作为一线药物。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时,注意监测临床症状和功能损害的变化,认真观察评定药物不良反应并作积极处理。☆2、目前已经先后出现了3代抗精神病药物,是不是越新的药物疗效越好? 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为D2受体阻断剂。它能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4个多巴胺通路,其中对中脑皮质和中脑边缘系统的D2受体阻断效应是其主要作用机制,但对结节漏斗部和黑质纹状体通路的D2受体阻断作用则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关。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具有较高的5-羟色胺受体阻断作用,对中脑边缘系统的作用比对纹状体系统作用更具有选择性,引发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比率较小或不明显。 第三代抗精神病药为5-羟色胺-多巴胺系统稳定剂,如阿立哌唑。它对中脑边缘区D2受体具有拮抗作用,对中脑皮质区呈部分激动作用,对中脑被盖区D2神经元具有激动-拮抗作用,并抑制黑质纹状体通路的DA传递,极少引起EPS和TD。第二代和第三代抗精神病药物统称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 根据《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首选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各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之间的疗效无明显差异,但存在个体差异,需根据患儿不同的临床症状群及躯体情况个体化选择。然而,当患儿表现不合作,或明显的兴奋躁动,则需要考虑使用氟哌啶醇针剂。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后疗效不佳者,可考虑换用或合并使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治疗。因此,并非药物越新,疗效越好。☆3、“DA与5HT双受体”学说已被否定,是真的吗? 我们知道非经典抗精神病药物如:氯氮平、奥氮平、利培酮等,效果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即作用于多巴胺(DA)更对5羟色胺(5HT)受体有抑制作用,但是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抑制5羟色胺受体对症状并无大的影响,“DA与5HT双受体”学说已被否定,是真的吗? 精神分裂症有它自己的病理机制,而抗精神病药物既能阻断多巴胺D2受体,也可能阻断5羟色胺(5HT)受体,或许同时作用于两者之间。曾有学者提出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对多巴胺与5羟色胺受体的综合拮抗作用,该特点也使它具有一定的改善精神分裂症患儿的阴性症状和抗抑郁的作用。 从理论上看来,如果某种症状有它自己的特殊病理机制,而又有能够针对这种病理机制的药物,那么才可以说这种症状是该药的“靶症状”。同样的,治疗精神分裂症也不应该单用“专门治疗幻听”的药,正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果阳性或阴性症状确实各自有其特殊的病理机制,那么或许能找到可以分别治疗阳性或阴性症状,把它们中间的一个作为“靶症状”的特殊药物。遗憾的是,目前还没能阐明阳性或阴性症状各有什么样的特殊机制。如果阴性症状确实是额叶功能减退,是额叶的多巴胺通路不畅,那么能够选择性地增加额叶多巴胺的药物将就是能够针对阴性症状这个“靶症状”的特效药物。很可惜,现有的抗精神病药物都具有同样或类似的药理机制,所以从理论上说,不可能存在各种不同的“靶症状”。看来,问题没有这么简单,所谓的多巴胺与5羟色胺双受体学说不一定就是真理。☆4、2012年美国裁定利培酮厂商隐瞒药物副作用,那么利培酮到底有那些副作用? 对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的适应症:利培酮可以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也可短期治疗双相障碍-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患者的躁狂症状。利培酮已经被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13——17岁精神分裂症患者、10——17岁患者双相障碍-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患者、5——16岁孤独症患者的易激惹症状等。 从化学结构来看,利培酮是氟哌啶醇和利坦斯林(一种5-羟色胺受体阻断剂)的结合,它既保留了氟哌啶醇D2受体的作用,又增加了阻断5-羟色胺受体的性能。由此可以理解,与氟哌啶醇相比,利培酮引起的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可能较少,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像早期资料所说的那么少,大多数患者仍然需要服用苯海索片以资对抗。 利培酮治疗中常见不良反应包括锥体外系不良反应、眩晕、嗜睡、恶心及垂体泌乳素升高等,其他还包括体重增加、焦虑、激越、失眠、呕吐、鼻黏膜炎、勃起障碍、性高潮缺乏、皮肤色素沉着及心脏传导功能障碍(如窦性心动过缓)。在儿童、青少年中还易导致便秘、肝脏毒性(包括脂肪性肝炎、脂肪肝、转氨酶升高)、体位性低血压、血糖升高、2型糖尿病和心脏功能抑制等报道。☆5、五氟利多是否是一个疗效好、价格便宜且副作用少的好药?是否可以作为一线药物长期服用? 五氟利多是一种长效抗精神病药,其半衰期是65-70小时,作用时间可达一周,不会增加体重、增加血糖程度较低;五氟利多虽然有以上特点,但并不意味着该药疗效好和副作用少,五氟利多不可以作为精神病患者各期治疗的一线药物,因为五氟利多不是对所有患者都有效,而且,五氟利多是一个比较老的抗精神病药物,副作用较大,如锥体外系副作用,尤其是迟发性运动障碍(TD),这一副作用通常要用药较长时间后才出现,但一旦出现,有时就是不可逆的,是一种严重的致残性副作用;而且由于五氟利多的半衰期长,一旦出现副作用,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因为即使立即停药,其血药浓度下降很缓慢,会延误治疗时机,所以不推荐作为一线治疗药物。 当然,五氟利多也有其适用的情况,由于是缓慢吸收,缓慢起作用,所以很难用它来治疗急性病情,比较适用于维持、以防复发,但最好是在医生的严密检测下使用.
怀孕时应用精神科药物须知 转自医学界精神病学频道 妊娠期怎样使用精神科药物对孕妇、胎儿、家庭的不良影响最小?怎样用药才能最大限度的趋利避害? 在临床实践中,妊娠期女性患精神障碍常造成治疗上的困难。理论上,妊娠期间不应服用任何药物,因药物有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但不用药物治疗,精神障碍又会对母亲、家庭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这就要求医生要了解常用精神药物的生殖安全性,在治疗时综合考虑,既要考虑精神疾病对母亲、胎儿、家庭的潜在影响,又要评价药物对胎儿、母亲的潜在影响。避害趋利,选择风险最小的治疗方式。 由于在孕妇身上试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不道德的,所以药物的生殖安全性资料主要来自于药物上市后的监测、回顾性病例报道和病例分析。少数资料来自于回顾性或前瞻性妊娠登记和病例对照研究。由于研究的群体、病例数、研究方法不同,造成有些研究结果相互矛盾。在正常群体中,各种先天性畸形也有一定的发生率。要证明一种药物与先天性畸形无关,需要大样本被试作对照研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也造成研究困难。这种研究领域的不确定性,使得制药厂家在药物说明书中一般建议孕妇和哺乳期女性禁用或慎用,根本不能为医生用药提供有帮助的指导意见。为了给妊娠期用药提供参考,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分别建立了妊娠期药物使用的分级系统.为妊娠期用药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如下: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制定的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 美国FDA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风险分为A、B、C、D、X五个等级。 A级:在孕妇身上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显示,胎儿发生异常的风险没有增加。 B级:动物研究显示对胎儿无害,但缺少在孕妇身上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或者,动物研究显示对胎儿有不良效应,但在孕妇身上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没有发现对胎儿有害。 C级:动物研究显示有不良效应,但缺少在孕妇身上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或者,没做动物研究,也没有在孕妇身上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 D级:在孕妇身上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或观察性研究均显示对胎儿有害,但治疗益处大于潜在的危害。 X级:在动物或人类进行的恰当的、良好的对照研究或观察性研究均明确证明对胎儿有害。对孕妇或即将怀孕的女性禁用。 目前的5级标注法对指导用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有可能误导医务人员和患者认为,药物标注从A依次到X,其损害风险也依次增加。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C、D、X三级是基于风险与效益的比较,C级或D级药物拥有的损害风险可能与X级药物相同。另外,药物有害的证据是来自于人类试验还是来自于动物实验,其发生的频率、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有发育毒性,此种分类标注办法均不能反映。而且,这种分级系统对新的研究结果不能及时反映,对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也难以说明。由于缺少研究证据,大部分精神药物被归为C级,在妊娠期是否使用还是要依靠医生、患者或家属权衡。鉴于此种分级存有弊端,美国FDA于2008年5月发布了新的解决方案,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修改阶段。 常用精神药物安全性美国FDA分级: 抗癫痫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丙戊酸钠均为D级。拉莫三嗪、加巴喷丁、奥卡西平、托吡酯、噻加宾均为C级。 碳酸锂D级。 抗抑郁药:阿米替林、丙米嗪、帕罗西汀均为D级。多塞平、氯米帕明、氟西汀、舍曲林、西酞普兰、氟伏沙明、米塔扎平、曲唑酮、文拉法辛、安非他酮、度洛西汀均为C级。 抗精神病药: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利培酮、奥氪平、奎硫平、齐拉西酮、阿立哌唑均为C级,氯氮平B级。用于治疗抗精神病药不良反应的药物,苯海索、普萘洛尔均为C级。 抗焦虑药、催眠药:艾司唑仑、三唑仑均为X级。阿普唑仑、氯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均为D级。扎来普隆C级。唑吡坦B级。 治疗痴呆药:安理申、艾斯能,都是孕C。 在妊娠期是否使用精神药物及如何使用,对医生而言,涉及复杂的临床、道德问题,以及潜在的法律后果,需要认真斟酌。以下内容从临床方面考虑,针对常见问题介绍目前临床研究结果,供在临床决策时参考。 一、妊娠期使用精神药物的风险 女性在妊娠期和产后发生精神障碍,需使用药物治疗时,一般有四个方面的问题:①妊娠造成精神疾病过程发生变化,需调整治疗方案。◎对母亲的精神疾病治疗有效的药物,有可能损害胎儿。③妊娠期母亲服药治疗,胎儿出生后可能出现中毒或戒断症状,所以在临产前需提前减药。④大部分精神药物能被分泌到乳汁中,对哺乳期婴儿产生潜在的影响。四个方面中,首要问题是评价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影响,选择对胎儿损害最小的药物。只有在确定了哪些药物能用,哪些药物慎用,哪些药物尽量不用之后,才能根据精神症状的变化调整用药;根据药物效应的变化调整剂量;根据临产期提前减少药量。 一般情况下,妊娠期用药对胎儿产生的可能危害有:流产,死产,早产,各种畸形,器官功能障碍,生长发育迟缓,新生儿中毒或戒断症状,长期神经发育效应(行为神经毒性)。在胚胎前期(0——14天),药物若产生危害,一般导致孕体死亡。在胚胎期(妊娠3——8周),主要的器官系绕和躯体特征形成。药物若产生危害,可造成各种畸形。在胎儿期(9周——出生),各器官生长、功能发育,药物可引起生长迟缓,结构异常,器官功能障碍。神经系统的结构发育开始于妊娠16——18天,神经管在妊娠第4周末闭合。单一的心脏管在第22天形成,房间隔和室间隔在27——37天形成,瓣膜在35天形成。妊娠早期使用锂盐、丙戊酸钠或卡马西平,要特别关注对神经系统和心脏的影响。 二、常用精神药物孕期危害风险 (一)抗癫痫药 妊娠期间使用抗癫痫药物,胎儿先天性畸形发生率比正常群体高2——3倍,即使在控制了疾病效应后,胎儿先天性畸形发生率仍高于正常群体。在研究较多的抗癫痫药中,致畸风险最高的是丙戊酸钠。其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是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拉莫三嗪致畸风险较小。治疗剂量越高,致畸风险越大。合并使用抗癫痫药,致畸风险增加。新型抗癫痫药因临床使用时间较短,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抗癫痫药引起的主要先天性畸形类型有:各种颅面部的畸形,手指和足趾发育异常,心脏缺损,神经管缺损,生长发育迟缓,小头,认知发育受损。其中神经管缺损在正常群体中的发生率仅为0.03%,服用卡马西平使其发生率上升为0.5%,而服用丙戊酸钠则使其发生率上升为3.8%;此种致畸效应也与给药剂量相关,两种药物合用,其风险相加。神经管缺损的病理机制可能与抗癫痫药干扰叶酸合成有关。近来已有临床指导建议,妊娠期早期服用丙戊酸钠或卡马西平的女性,每天服用5mg叶酸。妊娠期服用丙戊酸钠还可导致儿童远期认知功能受损,表现为言语智商降低。 妊娠后期服用较大剂量卡马西平,因其有酶诱导作用,可加速维生素K代谢,导致胎儿维生素K不足,出生后需补充维生素K。妊娠后期服用较大剂量的丙戊酸钠和卡马西平,新生儿出生后可出现中毒或戒断症状。已报道的症状有:兴奋,呼吸抑制,呼吸暂停,温度调节受损,低血糖,中毒性肝脏损害。症状可持续24——48小时。 (二)锂盐 妊娠期服用锂盐对胎儿也有致畸效应,主要是心脏方面的异常。妊娠早期服锂盐,胎儿心脏异常的发生率约为正常群体的10倍。其中严重的是三尖瓣下移至右室壁畸形(Ebstein异常),发生率约为0.l%。在妊娠16——18周期间使用高分辨率超声检查可发现大部分较严重的心脏异常。在妊娠前3个月服用锂盐者应尽早检查。妊娠后期继续服锂盐治疗,新生儿可出现类似于成人不良反应的并发症,已报道的症状有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减退,心律失常,肌张力低。 (三)抗抑郁药 研究较多的是三环类抗抑郁药和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已发现氯米帕明和帕罗西汀有类似致畸作用,妊娠期服用引起胎儿心脏异常,主要是虏间隔和室间隔缺损,发生率约为正常群体的2倍。未发现其他三环类抗抑郁药和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明显致畸作用。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因问世较晚,尚有待于积累研究资料。 妊娠20周后服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新生儿出现持续肺动脉高压的风险增加约6倍,其发生率为0.6%——1.2%。妊娠后期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和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均可引起新生儿戒断症状。其表现有:震颤,颤抖,肌张力升高,易激惹,过分哭闹,睡眠差,进食差。症状一般在2周内消失。 (四)抗精神病药 第一代抗精神病药在临床上已使用50余年,尚未发现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常用的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潜在的致畸性更是有限。第二代抗精神病药虽研究资料不多,也没有发现明显致畸现象。但妊娠后期服用高技价第一代抗精神病药,婴儿出生后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肌张力高,不安,哭闹,吸吮吞咽功能差。 (五)苯二氯草类抗焦虑药 早期研究发现,妊娠期前3个月服用苯二氮卓类抗焦虑药有致畸性,主要是增加唇、腭裂风险。后来的研究又显示,该类药物的致畸作用不明显。妊娠期服用此类药对出生后婴儿的神经行为发育效应,研究结果也不一致,但动物实验表明此类药物可影响学习和记忆功能发育, 妊娠后期至出生前持续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新生儿可出现松弛婴儿综合征,主要症状有:镇静,肌张力低,吸吮困难,呼吸暂停,发绀,低体温。也可出现婴儿戒断症状,如肌张力高,反射增强,不安,睡眠障碍,震颤。 (六)小结 精神药物中,抗精神病药致畸风险最小,抗癫痫药致畸风险较大。常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药物中,丙戊酸钠致畸风险最高,其次是卡马西平,再其次是锂盐,抗精神病药致畸风险最低。常用于治疗抑郁、焦虑的药物中,抗抑郁药总体安全性优于苯二氨革类抗焦虑药,但帕罗西汀和氯米帕明除外。 三、一般性建议 1.妊娠期精神障碍较轻者,能考虑非药物治疗方式的,在疾病不会加重的前提下,尽量选择非药物性治疗。 2.妊娠期精神障碍较重者,对母亲、胎儿、家庭潜在危害较大,若无其他合适的非药物治疗方法,应选择药物治疗。 3.对生育期、有怀孕可能的患者,要提前考虑。选择药物时,首先选择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4.在药物治疗过程中未及时考虑,发生服用高致畸风险药物时怀孕,不急于终止妊娠。可减少用药品种,减少给药剂量或调整用药品种,及早做超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终止妊娠。 5.在妊娠期间持续用药者,在临产前期应逐渐减少给药剂量,待产后再逐渐恢复原治疗量。 6.哺乳期需继续用药治疗者,鉴于:①现有的精神药物均能分泌到乳汁中,只是在量上有所不同;②精神药物不论量多量少,对婴儿发育均无益处,而不良效应目前均不能排除;③患病及服药治疗,均会影响母亲对胎儿的照护质量;④与妊娠期不同,婴儿期人工喂养可以替代母乳喂养。所以,母乳喂养虽好,但综合比较,服药期间以不用母乳喂养为好。应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讲明利弊,由患者及家属最终作出选择。
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就诊出院后,却拒不承认自己有病,也拒绝服药和复查。家人对此束手无策。久而久之疾病再次发作。影响疾病康复的一个重大难题是患者认识自己疾病的能力不高。如何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识能力,不仅是困挠着患者,更是困挠着医生的一大难题。也许疾病发作的本身就摧毁了患者正确认识自我的能力,并且这种认识自我的能力不可恢复?在精神科临床实践中,医生们也认识到患者的自知力恢复是最困难的,而且不是单单服药就能恢复,也不是短期就能恢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识能力损害情况与患者病前的人格基础、起病的缓急、病情的严重程度、起病阶段的年龄、就诊时的病程、治疗是否及时、患者对治疗药物的反应、病状控制的彻底与否等有关。 如此复杂的影响因素当然是很难控制和把握的,很多的情况下,家长或者医生都无能为力。病前的性格是与生俱来的,家长无法更改。治疗过程以及对治疗的效果反应也是无法主观努力的。我们所能做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家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家属能做些什么?1, 给患者提供一个和谐、宽松、关爱的家庭环境。家人要重视患者,精心看护,最好能够掌握一点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和预防复发的常识,有固定家人陪伴左右,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给予简单处理或及时寻求帮助、送诊。家庭成员关系要和睦,及时与患者交流沟通,了解其内心变化,增加患者的信任感、安全感,从而使患者不易产生孤单、固执。2, 社会技能训练。精神分裂症患者回归社会后,通常会面临人际关系处理困难、长期待业、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作为家人要鼓励患者多与社会接触,参加集体活动,指导患者如何与他人交往及如何适应环境的变化,尽量使患者充分回归社会。有的家属误认为精神病患者和躯体疾病患者一样需要休息和照顾,不让患者从事任何劳动。有的患者以躯体不适为借口,家人更是百般呵护,事事包办。结果加重了患者的惰性,社会功能明显下降,加快了衰退进程。所以,要鼓励患者生活自理,自力更生,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适当参加职业劳动。3, 加强服药、就诊及药物管理。长期坚持服药是防止病情复发最重要的途径。家人要督促患者按时遵照医嘱服药及定期去医院复诊,这一点很多患者都做不到,甚至抗拒,家人在这个问题上要坚持原则,不能无底线纵容。切忌自行减药、停药。药物要由家人专门管理,以免患者在冲动情况下一次性大量服用。4, 帮助患者建立比较规律的生活方式。精神分裂症患者应忌烟酒,忌浓茶。对于有贪食、暴食行为的患者,要帮助其节制;督促患者自己料理生活,改变其懒散少动的倾向,可以根据病情稳定程度逐步安排一些有益心身健康的活动及患者力所能及的工作或体力劳动,使其生活既不单调,又不至于疲劳。最基本的要求是:管住嘴,迈开腿。5, 加强安全管理。必须防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伤人、自伤、毁物、出走不归、自杀、对异性不礼貌等危险行为。其上述行为往往是在疾病状态之下发生的,患者自己也难以自制,因此,对于发病先兆的患者,应防止其轻易能拿到可伤人之物,限制其行动,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了解患者的想法,防止其出走不归。妥善保管好药品,加强监护,以防止其自杀。凡是可以用作自杀的工具,如刀、剪、绳、药品等在发病的状况下,都应从病人身边取走。
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是指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疾病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的、严重的、令人痛苦或不安的慢性疼痛。患者常常为此反复检查和就诊,有很大一部分人检查不出原因,或者即便查出某种躯体疾病,但该疾病并不能导致目前的严重症状,给患者带来重大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常见的症状有顽固性头痛、胸痛、肩背疼痛等。这属于心理障碍范畴。 目前研究证明,情绪的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并与其持续和发展密切相关。但患者丝毫觉察不到,患者拒不承认自己的疼痛问题与心理问题有关联,甚到根本不愿意与医生讨论这个问题。 大部分患者经过全面的检查却查不出与疼痛相关的病变,一般疼痛的病程特点呈慢性迁延状态,常持续超过6个月,并使工作、学习、生活能社会功能受到影响。 患者对疼痛的描述是戏剧性的,常有“背部牵拉般疼痛、针刺样的痛、筋一跳一跳地痛”;“腹内有一股火在烧灼样疼痛、腹内有股气在窜行一样难受”等等。 医生在诊断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时通常需要排除抑郁症或者精神分裂症等其他心理障碍可能引起的疼痛症状,当然更需要排除那些检查证实的躯体疾病与疼痛的关联。 患者往往因为疼痛而在综合性医院反复就诊、疗效多为不佳;因经常接受治疗而常常导致药物依赖或滥用问题,如镇静催眠药或者止痛类药物的滥用。
☆ 如何预防强迫症的发生?发生了强迫症如何应对? 强迫症是一种心理极其复杂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对自己没有信心,一件事要反复的做才肯相信自己是对的,如果强迫症发生在儿童以及青少年身上就必须要及时治疗。强迫症患者与其父母的家庭教养方式过分严格刻板及追求完美无缺的生活模式有着重大关系。我们要求小孩从小就养成认真细致的生活习惯是正确的,但不能过分和极端。 日常的生活处事都应该与随和、灵活的作风相结合,基本要求是适应社会与大多数人的心理特点一致,不可严重偏离。一旦发现强迫性性格缺陷必须赴医学专科积极纠正。此外,应该明白预防强迫性性格缺陷对防治强迫症具有重要意义。☆1、不要过分在意自我形象。不要过于追求完美,不要老是问自己“我做得好吗?这样做行不行?别人会怎么看我?”等问题。 ☆2、学会顺其自然。强迫症的另一特点是喜欢琢磨,一个芝麻粒大的事情往往会想出天大的事来。因此,在思考问题时要学会接纳他人,不要钻牛角尖,学会适应环境而不要刻意改变环境。 ☆3、学会享受过程。不要过分看重结果,应该为所当为。做事情要抱着一种欣赏感受,体验快乐的心情,重视过程不要过分重视结果。 ☆4、对自己的个性特点和所患障碍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对现实状况有正确客观判断,丢掉包袱,减轻不安全感。学习合理的应激处理方法,增强自信以减轻其不确定感,不好高骛远,不过分追求精益求精以减轻其不完美感。☆5、家人朋友对患者既不姑息迁就,也不要矫枉过正。鼓励患者积极从事有益的文体活动,使其逐渐从强迫的境地中解脱出来。 ☆6、自我调节不能解决问题时,必要时请心理医生实施心理治疗。如:行为治疗、认知治疗、精神分析等,系统脱敏疗法也可逐渐减少患者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7、药物治疗。药物对于强迫症的治疗效果也是非常肯定的,有一半左右的患者可能通过药物治疗而摆脱强迫症的困扰。
☆儿童孤独症的哪些表现? 孤独症作为一种独立的疾病最早是由Kanner医生于1943年提出的,有意思的是他那时所描述的孤独症主要特点至今仍用于诊断。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诊断标准,Kanner所描述的3种异常都是诊断孤独症所必需的:1,社会性发育异常;2,交流异常;3,行为和兴趣局限。其中,社会性发育异常是孤独症所特有的。孤独症的症状因人而异,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也会随着年龄的不同而异。异常发育通常于3岁以前就显而易见了,甚至也有研究认为,在婴儿期即可发现孤独症的早期症状。例如,在12个月以前缺乏咿呀学语和指示动作,缺少对声音的模仿和过度敏感,以及不喜欢改变。☆1、社会性发育异常: 儿童不能与人建立温暖的情感联系。孤独症儿童对父母的情感性行为,如微笑和拥抱没有反应。他们似乎不喜欢被拥抱或被亲吻。他们对父母与对陌生人一样没有反应,对其他儿童没有兴趣。他们对人和对没有生命的物体的反应几乎没有分别。特征性的表现是回避注视,即缺乏目光的接触。☆2、交流异常: 语言发育很晚或完全缺乏。少数情况下,语言发育可正常,但到了2岁,这些能力会部分或全部消失。言语缺乏是严重认知缺陷的表现。孤独症儿童长大以后,尽管仍然残留严重的语言损害,如介词的错用或不适当地重复其他人的词语,但约半数可以说一些有用的言语。一些孤独症儿童非常爱说话,但是他们的语言是重复的独白,而不是与其他人的交流。认识世界能力的缺陷也会影响非言语的交流和游戏。患孤独症的儿童在1岁时不参加模仿性的游戏,以后他们不能用适当的方式玩玩具,在游戏中很少有想象力和创造力。☆3、兴趣和行为局限: 对一致性有强迫性的要求是孤独症患儿的一种刻板性行为,如果环境稍有变化他们即感到沮丧。例如,孤独症的儿童坚持重复吃一种食物、穿同样的衣服、玩重复的游戏,有些则对旋转的玩具几乎着迷。怪异的行为和怪癖很常见。一些孤独症的儿童喜欢做奇怪的动作,如转圈、反复玩弄手指、拍手、身体摇晃;另外一些患儿也可能在行为方面与正常儿童没有明显的差异。☆4、其他特点: 孤独症儿童可在没有明显诱因的情况下突然发怒或恐惧。他们可表现过分多动和注意涣散,睡眠障碍或大小便不能控制,有些可出现自伤行为。约有1/4的孤独症儿童在少年期合并癫痫发作。☆5、智力水平: Kanner医生最初认为孤独症儿童的智商正常,以后的研究发现3/4孤独症儿童属弱智范畴。一些孤独症儿童虽然在其他的智力功能方面存在损害,但在某些方面表现出特殊的能力,有些患儿在记忆或算术技能的一些方面显示出很强的能力,这不能视为“白痴天才”。
惊恐发作 惊恐障碍是以惊恐发作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心理障碍。惊恐发作的基本表现是突如其来的严重的焦虑发作,发作不限于任何特殊的处境,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预料的。惊恐体验的原型来源于古西腊神话,传说有一位叫Pan的天神,习惯于睡在路边的岩穴里,如果有人经过时惊醒了他,他就会发出一阵震人心魄的尖叫,许多人被他这种骇人的叫声所吓死,后来人们就把这种突如其来的恐怖与惊吓称之为惊恐。惊恐发作是以突然出现显著的植物神经亢进症状,伴以强烈的濒死感或失去控制感,害怕产生不幸后果的情绪体验。典型的表现是,患者正在进行日常活动,如看书、吃饭、散步、开会或操持家务时,突然感到心悸,好像心脏要从口腔中跳出来,胸闷、胸痛、胸前压迫感,强力地感到“心脏病发作”。同时感到呼吸困难、喉咙堵塞,好像透不过气来,即将窒息,同时出现强烈的恐惧感,感觉即将死去,或即将失去理智。这种极度的紧张心情使其不能忍受,因而惊叫、求救。有的还出现过分夸张的呼吸,病人感到头昏、头晕,感到身处的现实世界不真实,出汗、面色苍白、步态不稳、胃肠不适、尿濒、尿急以及坐立不安等症状。一次发作一般历时5-20分钟,很少超过1小时便可自行缓解。多以打哈欠、排尿、入睡而结束发作。发作间歇期一切正常,但不久又会突然再发。因此大多数患者在反复发作的间歇期,常因担心再次发作而惴惴不安。也有患者因担心出门在外,一旦发作起来会得不到救助,而不愿单独出门、旅行或到人多热闹的场所。
什么是儿童抽动症? 我们都曾见过一些孩子反复眨眼睛、耸肩膀或时不时地发出单调而令人不快的声音。也许我们只是认为这是孩子的不良习惯而已。其实不然,这些孩子有可能患有抽动症。抽动是一种不随意、快速、反复的非节律性运动或发声,突然发生,无明显目的。患儿常感到自己不能克制,但通常可用意志控制一段时间,可随意地再现或克制而无痛苦感。患儿的家长通常会发现这些症状在心情紧张时加剧,在睡眠时消失。 抽动症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短暂性抽动障碍,表现为超过两周以上时间的眨眼、扮鬼脸、头部甩动或口鼻发出特殊的声音,每天多次出现。 二是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临床表现与短暂性抽动障碍相同,但超过一年以上时间不缓解。 三是发声与多种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又称Tourette综合征,又叫“抽动秽语综合征”。是一种慢性神经精神性障碍,病因未明。有一定的遗传因素。目前有许多研究提示是属于器质性疾病。 与以上两种类型不同,临床表现为同时具有发声抽动与多种运动抽动。如先眨眼,紧接着咬舌头、转头,然后发出一声“啊”。有些患儿的发声抽动表现为说出一串脏话,内容常涉及到“性”的内容。 治疗包括药物和心理两个方面,常用的药物有泰(硫)必利、氟哌啶醇等,心理治疗有利于调整情绪,促进心理成熟,减少发作。本文系程万良医生授权好大夫在线(www.haodf.com)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什么是儿童多动症? 多动症是发生于儿童时期(多在3岁左右)的一类较为常见的心理障碍,与同龄儿童相比,表现为较明显的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以及活动过度或冲动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儿童有两个特征较明显:一个是注意损害,表现为一件事没有做完注意就提前离开;二是多动,表现为过度的不安稳,尤其是在需要相对安静的环境中。如果是一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可能的情况是:做作业磨磨蹭蹭,丢三拉四;上课不能保持安静,做小动作,有时会下座位做点儿“私活”,由于不守纪律,常和同学发生冲突,老师经常要找家长的“麻烦” 多动症是常见的儿童期心理障碍,在学龄儿童中的发生率约为5%,男童多见,约为女童的4倍。尽管大部分孩子在成年后病情会自然缓解,需要治疗的理由仍然很充足——多动症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学习。最常见最有效也是最方便的治疗方法是药物治疗,利他林是近乎唯一的常规药物。心理治疗特别是家庭治疗也是有效的治疗手段,尤其是用于不愿意服药或者担心药物副作用的情况。